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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信用评级的特点
点击次数:2006  更新时间:2021-06-30
       1、简洁性。
  
以简洁的字母或数字组合的符号揭示企业的信用状况,是一种对企业进行价值判断的一种简明的工具。
  
2、可比性。
  
同行业受评企业在信用评级体系标准衡量后的差异,可昭示受评企业在同行业中的信用地位。
  
 3、服务对象的广泛性。
    除了给评级对象自身对照加强改善经营管理外,其服务对象还有投资者、金融机构、社会公众与大众媒体、与受评对象有经济往来的商业客户、政府及其他社会组织。
  
 4、全面性。
  
就受评企业的管理与组织体系、行业发展前景评级、企业核心竞争力、经营效率、盈利能力、偿债能力、营销风险控制、企业影响力、社会形象、技术的先进性、企业文化等方面全面揭示企业的发展状况,综合反映企业的整体状况,非其他单一的认证或考核所能做到。
  
5、公正性。
    由独立信用评级机构作出,秉持客观、独立的原则,不会受外来因素的干扰,能向社会提供客观、公正的资信信息。 
     6、监督性。
    一是投资者对其投资对象的选择与监督,二大众媒体的舆论监督,三是政府管理部门和社会其他组织的监管。
     7、形象性。
     信用评级是企业在市场的通行证,一个企业信用等级的高低,不但影响到其融资渠道、发展速度和经营效率,更反映了企业在社会上的形象和生存与发展的机会,是企业综合经济实力的反映,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身份证。 
    8、社会信用的基础性。
   当今社会信用基础较为薄弱,通过信用评级,使社会逐步重视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企业的信用状况,从而带动个人、其他经济主体和政府的信用价值观的确立,进而建立起有效的社会信用管理体制。